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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信息公开

红色长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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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辅导员工作职责

日期:2005-06-22 点击数: 来源:

1、在系总支书记的领导下,根据学院、系的学生工作计划,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专题教育,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。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应根据统一安排,承担一定的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、形势政策课、安全教育、党团课等教学任务。

2、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工作,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,特别是特殊学生的学习、生活、思想情况,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建档工作。

3、根据院、系要求,做好校风、学风建设的相关工作,组织开展对本系学生学习、生活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,指导学生搞好各项自我管理工作,进行纪律、卫生等检查,做好班级考核工作。

4、系辅导员在系党总支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,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学生工作,做好班主任的日常管理、考核工作。

5、经任命,系辅导员一般兼任团总支书记,做好团总支的有关工作,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有关工作。

6、认真落实学院有关学生的各项规章制度,正确处理所分管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,及时处理,及时上报,防止事态扩大,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及违纪生的教育处理工作。

7、指导学生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8、做好学生党、团建设工作,组织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骨干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,帮助新党员加强党性修养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9、具体指导系团学组织开展工作,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核、管理工作,指导社团在规定范围内为丰富校园文化积极开展活动。

10、积极做好学生工作的调研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
11、完成学生工作部、系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