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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的通知

日期:2008-05-07 点击数: 来源:

各院系、专业:

       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对高等学校2007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抽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了迎接今年6­­–7月份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的抽查,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,出色的完成毕业环节教学任务,学院决定对200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的主要目的

       2008年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学院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,也是全面展示、检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。通过跟踪检查,及时了解掌握各系、各专业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环节的基本状况,可以很好地总结经验,找出问题,及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,从而进一步提高学院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
、检查时间及要求

(一)检查时间定在5月19日–5月23日。检查重点是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中期情况。

(二)各系毕业环节工作领导小组,应对本系各专业毕业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。总结经验,找出存在的问题,检查结束后(5月25日前)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院汇报(汇报材料交教务处汇总上报院领导)。

(三)教务处将对各专业毕业环节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,每个专业随机抽查3–5名指导教师及其学生有关材料。

 三、检查内容

(一)毕业实习方面的材料:

1、学生的毕业实习记录本;

2、实习指导记录表(毕业设计(论文)模板中的表一);

3、实习小结、鉴定(模板中的表二)及实习报告;

4、实习成绩评定表(模板中的表三)。

(二)毕业设计(论文)方面的材料:
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(模板中的表四);
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(模板中的表五);
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(电子稿)。

(三)指导教师毕业环节指导记录本。

        请各系根据通知精神,认真落实执行。

  

 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