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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信息公开

红色长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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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妇女委员工作职责

日期:2005-06-22 点击数: 来源:

1、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,负责学院妇女工作,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,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。

2、密切与女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联系,协助加强自身建设,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。

3、经常了解和关心女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帮助解决困难。

4、协助学院党政领导落实各项妇女工作制度和措施,做好女性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做好经常性的关心和爱护。

5、对女性党员进行党的政策宣传教育,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促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。

6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的计划生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自觉接受所在区、街、镇、居委的计生领导、管理和监督。

7、负责收集、整理妇女工作有关文件、资料,做好妇女工作资料的归案保管工作。

8、完成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。